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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中亚同志在2010年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0-06-19 11:28:36  来源:浠水青年网  作者: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我县2009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坚定不移地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面推进“平安浠水”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成员单位和各级预防组织共同努力,在构建全县预防工作组织网络,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治理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社会问题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持续上升、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为我们今后的工作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刚才,团县委伊立恒同志代表县预防办对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了总结和部署,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县法院、县教育局、县工商局、县文化局等单位分别做了典型发言,重点通报了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的形势以及各自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介绍了很多好经验,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积极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结合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就进一步做好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平安浠水、法治浠水、和谐浠水的必然要求,更是改变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去年以来,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基本上得到了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总体呈现相对平稳、稳中有降的趋势。2009年,县人民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人犯21人,相对2008年人数上有所减少,但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主要表现在: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类型多样化。虽然青少年犯罪仍是以侵财性犯罪为主,但有多样化发展的趋势,毒品犯罪、暴力犯罪、网络犯罪等案例不断增加,特别是涉毒青少年犯罪呈明显上升趋势;犯罪形式团伙化,青少年犯罪团伙一般以纠合性为主,平时结帮结派,经常一起活动。犯罪人群特定化。从犯罪主体来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发人群主要是社会闲散青少年、“刑释解教”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等群体,这部分青少年大多处在“学校不去管、家庭无人管、社会不好管”的状态,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点群体。面对这种十分严峻的形势,我们的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是: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研究不够充分,预防工作的责任制落实不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离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各级预防组织都要从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峻形势和现实需要出发,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要切实把握重点,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必须要掌握规律,把握重点,创新方法,整体推进,把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当前着力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要突出重点群体的预防工作。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点群体已成为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的重要因素,当前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切实解决几个重点群体的突出问题。目前违法犯罪高发的青少年群体主要集中在社会闲散青少年、“问题”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未成年人。其基本特征概括起来就是“失学、失业、失管”。我们要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发群体的这一显著特征,在“抓就学、抓就业、抓管理”上下工夫。要结合各个群体的具体情况,逐步建立相应的社会防控体系。要加强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公安、民政部门要做到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做到生活上帮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就业上扶持。教育部门要努力防止和减少未成年人辍学,通过对贫困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政策,帮助贫困青少年完成学业。对有不良行为的在校生这部分特殊群体,要进行很好的研究,拿出有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要把外地流入我县的青少年群体作为重点管理对象,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苗头性问题,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坚决予以打击。

  二要继续抓好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要积极营造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制宣传氛围,借助新闻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落实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自护能力;要积极开展“十佳法制副校长评选”、廉政文化、法制教育、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进校园等活动,把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措施和要求落实到各个层面;要坚持开展各种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引导广大青少年了解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激发他们报效祖国的热情;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的基本素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三要高度关注和切实加强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要全面了解我县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启动“青少年心理健康关爱行动”,要加强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和阵地建设,力争用1-2年时间对全县各中小学校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实现全覆盖。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及时疏导和化解青少年学习和生活中突出的心理健康问题,帮助青少年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

  四要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点对象在基层,基层的工作状况,直接决定着这项工作的成效。只有把着力点放到基层,把措施落实到基层,预防工作才能取得实效。要大力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进一步加强机构、工作队伍和阵地建设;要积极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对社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成长环境;要壮大完善基层工作队伍,积极动员组织党政干部、社区民警、志愿者以及离退休老同志投身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发挥监测预警机制的作用,采集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预防工作的基本信息,加以综合分析,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趋势做出预警报告,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前瞻性。

  三、要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要不断加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职责,也是重要任务,不但要作为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要作为关系整个社会形象的民心工程。要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力量,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发挥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季度主动向县预防办报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动态。

  二要逐步完善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教育部门要保证中小学校法制课的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的“四落实”,开展好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同时要继续开展好“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动员和组织工作,抓好禁毒、禁赌工作,加大对网吧、游戏厅等青少年易涉足场所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严格办理诱导、唆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文化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继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和“净网行动”,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制止和取缔各种违法文化经营活动。新闻媒体单位要通过设立专栏、开设法制园地,介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成功经验,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宣传氛围。

  三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县预防办要适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困难,切实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熟悉工作的信息员队伍,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一级抓一级,逐项抓落实,促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严重的,要追查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长远大计,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康。做好新形势下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